可观察的阶段目标,必须写成“谁在什么时间、完成什么动作、留下什么可检查的记录、达到什么数值或状态”。例如把“提升品牌影响力”改成“10月31日前,内容组产出12篇产品应用文章,其中至少8篇由销售在客户沟通中使用并回填使用记录”。前者无法验收,后者在协作中可以直接判断是否完成。
数字营销策划通常同时面对两类指标:一类是过程指标,如内容发布数量、活动报名人数、线索跟进次数;另一类是结果指标,如成交额、复购率、有效商机数。阶段目标应主要落在过程指标和早期结果指标上,因为多人协作需要的是可以按周检查的交付物,而不是等到季度结束才知道成败。
适用条件是:团队有明确的分工角色,且每个角色能接触到自己的数据。如果销售数据只有负责人能看到,就不要把“销售确认有效线索”设为内容组的阶段目标,否则无法验收。
每个阶段目标至少包含以下四项,缺一项就容易返工:
例如,假设一个五人团队做新品预热,阶段目标可以写成:
9月20日前,由内容负责人提交3版落地页文案,每版包含标题、卖点、行动号召,并由产品负责人逐版批注是否可用。
这里“3版文案”是交付物,“产品负责人批注”是检查记录,“是否可用”是判断结果。
阶段目标不是把总目标平均切分,而是按协作中容易卡住的环节设置检查点。常见做法是:
如果团队跨部门,建议把“下游确认收到”写进阶段目标。否则内容组认为已完成,销售组认为没收到,返工就会出现在截止日之后。
设置目标时,可以用下面这组对比来检查:
判断结果的标准是:换一个没有参与执行的人,能否根据记录判断这项阶段目标完成了没有。如果能,就是可观察;如果还需要问执行人“你觉得算完成吗”,就还需要继续改。
搜索排名、广告消耗、社媒互动和销售成交属于不同环节,阶段目标不要互相替代。内容阶段可以考核“按时交付并投入使用”,广告阶段可以考核“按计划提交素材并完成审核”,销售阶段则考核“跟进记录完整”。把销售成交直接压给内容阶段目标,会让内容负责人无法控制结果,也让协作方无法判断交付是否合格。
适用条件是:每个阶段目标只对应一个主要责任角色。若一个目标需要两个角色共同完成,就拆成两个目标,并写清交接物和交接时间。
下一步,选一个当前正在推进的数字营销策划任务,把最模糊的那条目标改写成“负责人+截止时间+交付物+判断标准”,然后让下游角色确认能否据此验收。若对方仍需要口头解释,就继续补充检查记录或拆分交接点。